此計劃只回收惠普原厰墨水匣和碳粉匣。
被收集的耗材不應該曾被破壞、補充或再充填。
在使用收集服務時,最少的收集數量為二十個墨水匣或十個碳粉匣或相等數量(兩個墨水匣 = 一個碳粉匣)。
有待收集的耗材必須被妥善集中於袋子或盒子之中。
已被收集並離開客戶的經營場所的耗材將不獲歸還。
惠普對於客戶使用服務所構成的稅務後果概不負責。
惠普保留權利更改任何條款和條件。